巴哈马

 

基本资料

适用法律

英国普通法

实体类别

国际商业公司

公司法

2000年国际商业公司法

离岸盈利征税

沒有

双重征税协议

沒有

外汇管制

沒有

公司注册规定

股东最少人数

1

董事最少人数

1

可发行不记名股份

不可以

容许法人董事

可以

公司秘书

不需要

标准法定股本

50,000美元

当地规定

注册办事处/注册代理人

需要

公司秘书

不需要

当地董事

不需要

当地会议

不需要

存档董事名册

需要

存档股东名册

不需要

呈递周年报表

不需要

呈递经审计帐目

不需要

记录供公众查阅

需要 (只限董事及高级职员)

其它特点

容许迁册

可以

向当局披露受益人资料

不需要 (只限披露予注册代理人)

现成公司

沒有

外语的公司名称

不可以

巴哈马由毗邻美国的加勒比海约700个岛屿组成,前为英国殖民地,于1973年宣告独立,现为英联邦成员国。巴哈马现已发展为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,虽然当地经济以离岸金融服务为主,超过400间银行开业,专业服务架构发展完善,但巴哈马同时亦是旅游胜地。有见及此,巴哈马政府近年已引入法例打击洗黑钱及其它非法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