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巴哈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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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資料 |
適用法律 |
英國普通法 |
實體類別 |
國際商業公司 |
公司法 |
2000年國際商業公司法 |
離岸盈利徵稅 |
沒有 |
雙重徵稅協議 |
沒有 |
外匯管制 |
沒有 |
公司註冊規定 |
股東最少人數 |
1 |
董事最少人數 |
1 |
可發行不記名股份 |
不可以 |
容許法人董事 |
可以 |
公司秘書 |
不需要 |
標準法定股本 |
50,000美元 |
當地規定 |
註冊辦事處 / 註冊代理人 |
需要 |
公司秘書 |
不需要 |
當地董事 |
不需要 |
當地會議 |
不需要 |
存檔董事名冊 |
需要 |
存檔股東名冊 |
不需要 |
呈遞週年報表 |
不需要 |
呈遞經審計帳目 |
不需要 |
記錄供公眾查閱 |
需要 (只限董事及高級職員) |
其他特點 |
容許遷冊 |
可以 |
披露受益人資料 |
不需要 (只限披露予註冊代理人) |
現成公司 |
沒有 |
外語的公司名稱 |
不可以 |
巴哈馬由毗鄰美國的加勒比海約700個島嶼組成,前為英國殖民地,於1973年宣告獨立,現為英聯邦成員國。巴哈馬現已發展為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,雖然當地經濟以離岸金融服務為主,超過400間銀行開業,專業服務架構發展完善,但巴哈馬同時亦是旅遊勝地。有見及此,巴哈馬政府近年已引入法例打擊洗黑錢及其他非法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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